差不多到点了,他该去另外一个破烂的地方吃饭了,不管怎样吃些东西。但热病让他没精打采,一想到要穿过长长的森林小路,他就不想动了,能拖多久就多久,因为那是一件无聊透顶、会让人疲惫不堪的事情。抬轿人却很乐意再歇半个多小时。科摩斯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本破旧的平装小说,小说讲的是一对无聊至极的男女之间复杂、纠结的爱情,这本书无聊透顶,即使在他最缺书的日子里,他也无法坚持读到书的三分之二处。书的封面上还钉着几页广告,被流放至此的科摩斯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这些广告,小说中的浪漫故事对他来说永远也不能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一家商店、一条街道的名字以及一个餐馆的地址都让他痛苦地想起他所失去的那个世界,那个人们可以吃喝享乐、调情赌博的世界,那个充满辩论、阴谋、幕后操纵、争斗以及妥协的政治斗争的世界——这个世界不会去在乎被它抛弃的人在森林小路上、冒着蒸汽的沼泽地间游荡,抑或是得了热病一病不起。科摩斯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几行广告,就像那张皱皱巴巴的稻金剧院首演节目单一样让他珍视。这几行广告让那已经模糊不清、遥不可及的过去变得更加真实、清晰起来。一时间,他几乎重拾了回到那老地方的感觉,那些他深爱的老地方,然后他环顾四周,疲倦地放下了小说。令人窒息的闷热、森林、奔腾不息的河流从四面八方包围了过来。
那两个劈柴的男孩放下了手头的活,站了起来。突然,年纪较小的男孩用手里劈开的一块木板条响亮地给了另一个孩子一板子,然后尖叫着跑上了山坡,叫声中透着欢笑和恐惧,大一点的孩子热火朝天地追了上去。那个陡峭的山坡上长满了灌木,他们你追我赶、拉扯着、躲避着,时而离彼此很近,两人互相拍打着,发出一阵尖叫,像两只在打架的小猫咪一样滚来滚去;时而又拉开了距离,开始了新一轮的挑衅和追赶。时不时地,他们会躺下来,气喘吁吁地休息一会儿,因为刚刚已经跑得精疲力尽了;不一会儿,他们就又跳起来疯跑一阵,他们黑黝黝的身体在灌木中疾驰而过,突然消失,又突然显现。这时,两个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刚刚打完水回来,她们潜伏在灌木中,突然跳出来袭击两个男孩,然后他们四人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玩耍起来,他们尖叫声的回音和手舞足蹈的嬉闹点亮了整个山坡。科摩斯坐在那里观察着他们,一开始他还有点被逗乐,但紧接着沮丧和心痛就像洪水一样再次袭来。那些像猫咪一样的野孩子代表了生活中的乐趣,而他是个局外人,孤独的异乡人,他不能参与到眼前的这一切当中,这样的快乐他无法分享,没有他的份。他现在要是离开村子,抬轿人就要拔出土坑中的脚,抬他出去,这就会是他对这个熙熙攘攘的小绿洲唯一的记忆。而另一种生活,那个他曾经觉得自己的参与至关重要的生活,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在那个世界,在谈笑风生的人群中、棋牌聚会上、赛马大会上、乡间别墅聚会上,他只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有人记得,有人已经忘却,科摩斯·巴辛顿,那个离乡的男孩。他曾如此爱自己,都不在乎别人是否真正爱他,现在他明白了,自己究竟落到了怎样的境地。同时,他也懂得,如果一切从头再来,他还是会倔强地白白扔掉机会,毫无疑问。命运用灌了铅的骰子耍了他,不管怎样,他都会输。
全世界只有一人曾真心对他,时间长得他都记不清了,他也许都没意识到此人有多么地在乎他,也许直到现在都没停止。但他和她之间垒起了一道冰墙,冰冷的风吹跑了一切爱的温存。
一首经典老歌的歌词,依依不舍地哭诉着失去的东西,这歌词此刻正萦绕在科摩斯的脑海中,讽刺至极。
“我要再爱你一次,难道这是永别?”
如果只有爱才能将他唤回,那么科摩斯注定要永远被放逐了。那些还记得他的人在念着他的墓志铭时会说,巴辛顿,那个再没回来过的男孩。
沉浸在难以言喻的孤独中,他将额头靠在了手臂上,这样就看不见在那绽放着青春的山坡上,孩子们活力四射地打闹嬉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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